訴訟未決清運合同不能簽

2013-10-12

【本報訊】由於有招標公司就「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的判給結果提出訴訟,政府至今仍未能與中標的「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簽署合同。現行的合同又在本月底到期,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韋海揚重申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的言論:「可能與現時的公司短期續約」。他補充,現正尋找更好解決方案,又說:「當這些具體的方案能夠更完備落實時,會向傳媒公布情況。」  

可能與現公司續短期約 去年十二月,政府就「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招標,並在今年五月公布,中標公司是現時提供服務的「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不過,其中一間投標的公司就上述的判給結果,向中級法院提起中止效力的保存程序及司法上訴,所以,政府仍不能與「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簽署合同。  由於,舊合同將在本月底結束,昨日,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韋海揚重申運輸公務司司長劉仕堯早前的言論:「可能與現時的公司短期續約」。他補充,政府現正積極分析,尋找更好的解決方案,又說:「當這些具體的方案能夠更完備落實時,會向傳媒公布情況。」 韋海揚也表示,今次招標設定了廉潔誠信、提升質素、保障員工等多方面的要求,包括:投標者在招標期間和招標之後,必須遵守廉潔誠信。他說:「我們更重視的,是投標者有沒有能力提供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我們是從多方面考慮的,廉潔誠信是在我們的考慮中。」  

今次招標做法未有「懲罰」涉賄企業 今年五月,直選立法會議員高天賜第二度就「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的招標提出質詢。當中指出,最近展開的四十個公開招標中,全都載有賦予從未因賄賂被判罪的競投人一定的分數,通常是「十」分。這就是說,在近年所有的公開招標中,政府的政策一直都是「懲罰」那些曾涉及賄賂的企業。 但是,環保局今次招標不採用上述的做法。高天賜也表示,就今次「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招標而言,現時的營運者即是次招標項目的競投人曾涉及賄賂,且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亦在歐文龍案中被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