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調查有關官員 陳司澄清分析廉署報告提供法律意見

2013-11-22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澄清,行政長官崔世安沒有要求她,就巴士服務批給問題對相關官員展開調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現正分析廉署的報告,並會盡快提供法律意見。被問及諮詢組織成員和市政議會議員的選舉,陳麗敏表示,除了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外,看不到《基本法》有其他選舉。 上星期,廉政公署公布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及分析報告。直選立法會議員區錦新不向廉署、檢院舉報,前日卻致函請求行政長官崔世安,向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及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提起紀律程序。 上述函件指出:「(特首) 同時亦指令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就廉署意見作深入研究。可是,如此指示實在所託非人。自從十個墓穴案後,由陳司長領導或指示進行的調查早就誠信盡失,在民間只是一個笑話。」另一直選議員吳國昌昨日也在立法會說:「巴士服務的安排根本就是亂弄一套違法的新模式。推到特首不能不答時,便委任陳麗敏司長調查劉仕堯司長。」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應時稱:「長官沒有叫我調查,因為,司長沒有調查的能力。」她又表示,崔世安指示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分析廉署的報告,並盡快提供法律意見。   

  陳司:基本法除立會特首外沒有其他選舉 對於吳國昌問及二O一九年普選行政長官、選舉諮詢組織委員、選舉行政議會議員,陳麗敏重申,關於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已在二O一二年修訂,並獲人大常委會通過,但是,當中,沒有訂定二O一四年後的行政長官選舉。她又表示,按照《基本法》對本澳政制的訂定,除了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之外,看不到還有其他選舉。 陳麗敏指出,《基本法》規定,特區行政機關可根據需要設立諮詢組織,現時有四十五個,其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因為,那些都是公共行政部門的諮詢組織。她又表示,《基本法》沒有規定市議會 (市政機構) 由選舉產生。  

吳國昌感言:偶然接近權力都可能軟化 對於「崔世安不能連任冇天理」的言論,吳國昌在立法會稱:「非常榮幸,得到傳媒界有正義感的朋友鼎力批評。這些批評非常好,我非常感謝,亦是一種支持。這顯示甚麼,顯示在澳門街的確是「權力令人腐化」,偶然接近權力可都能會軟化。如果沒有批評,就不行。不怕澳門有良好輿論,公民給我們批評,便絕對不會軟化。但是,我不軟化,政府腐化,怎麼辦?」他也表示,下月將舉行民主大遊行,「因為,我們不行,澳門是不會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