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証加入其他證件資料視部門意願

2013-11-23

【本報訊】其他證件 (如:駕駛執照等) 能否與身份證合併為一?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表示,在技術和法律上,都是可以實行的。若相關部門 (如:交通事務局等) 有意願和需要,可以提出要求,經過居民身份證其他用途資料管理委員會的批准和行政長官作批示後,便可合併。 直選立法會議員鄭安庭詢問:政府會否把駕駛執照、圖書證、澳門通等證件,與智能身份證合併為一?身份證明局局長黎英杰指出,早在二OO一年,籌備發出電子身份證時,已考慮把其他用途的證件與身份證合併,在二OO二年訂立關於的居民身份證法律,也創造了合併的條件。 其實,在技術和法律上,都是可以實行的。不過,要視乎相關行政部門 (如:交通事務局、文化局等) 的意願,若有需要,可以向身份證明局提出要求,經過居民身份證其他用途資料管理委員會的批准,再由行政長官作出批示,便可把相關資料注入智能身份證。 黎英杰指出,現時,由於圖書館已轉身份證號碼作為索引,所以,居民可使用圖書證或身份證借書。駕駛執照方面,在修訂《道路交通法》時,已加入相關條文。身份證明局也曾與衛生局及體發局探討,把醫療咭、運動易與身份證合併。黎英杰表示,既然有議員關注,稍後將向相關部門提出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