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稱重視與立會互動遭高天賜質疑

2013-11-23

【本報訊】行政法務範疇施政辯論昨日進入第二日,議員繼續關注立制、公共行政改革等問題。議員高天賜對陳麗敏稱重視與立法會互動不表認同,認為若陳麗敏重視與立法會溝通應出席口頭質詢大會,失職。又質問陳司長,是否要行政長官批示哪位官員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才會出任?陳麗敏辯稱,是要經行政長官指派官員,官員才會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高天賜又希望陳司長要以身作則,作為下屬好榜樣。 進入第二日的施政答問大會,繼續有議員批評法改龜速,陳麗敏稱,回歸至今十四年來,法改工作正逐步落實。再次拋出過去三年所完成的法律數量作回應,她指,過去三年共通過二十八項立法計劃內的法律,以及二十三項立法計劃外的法律,明年將有七項,涉及四個範疇的立法工作。而自回歸後,政府完成了一百九十九項立法,平均一個月完成超過一份法案,不認同有議員批評本澳法律滯後。 議員對行政法務範疇的批評,不止批評行政改革,還包括批評陳司長,自我感覺良好。另高天賜批評,陳麗敏稱重視與立法會溝通,但沒有出席口頭質詢大會,如何體現重視立法會間的互動,這又是什麼態度?又質問陳麗敏,是否要行政長官批示哪位官員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才會出任?認為陳麗敏屬於失職,需承擔政治責任。 對議員的批評、指責,陳麗敏表示,不是自我感覺良好,認為重點要上下齊心,朝施政理念前進,又稱,不是閉門自行制定施政計劃,「門是打開的」但認同有需要加強法改工作。她稱出席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是要經行政長官指派官員,官員才能出席。 另議員蕭志偉批評,社諮委設立後,雖然社會評價正面,但有沒有考慮與施政工作結合,將之成為培養人才的平台,公平、公正、公開吸納人才,讓更多人參與、創設一個評核制度,選核制度等,以及設規範性指引,考慮各組織的委員不重複和規範任期,透過諮詢組織的委任度,培養更多公服務人才。劉永誠批評,由於組織架構重疊及公共部門間權責界線不清,衍生出草擬法律、政策執行及行政程序上都存著力不從心之態,尤其涉及跨司範疇時,行政程序更迂迴曲折,促理順架構職能。 對有意見提出,希望將選管會設為長期或永久的公共部門,陳麗敏稱,未看到有需要,設立與否未有定案。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則指,《家暴法》文本已基本完成,很快可以送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