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爺建議 法官要考律師牌

2013-11-23

昨午,多名議員提出關於司法官員的問題,間選議員張立群稱:「近朱者赤,在我兩旁坐有法律學家,所以,我對司法問題都有些想法。」他表示,行政法務司司長和澳門人要深切思考法官培訓。他們只修畢大學本科,二十多歲,出來社會工作和培訓數年後,便成為法官。張立群相信,法官判案不只依靠口供和物證,也涉及心證、社會生活歷練。 鄰近地區的法官,很多都是富有經驗的大律師才獲委任。張立群認為,本澳的法官也應在大學畢業後考取律師執照,在社會工作多年。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在培訓法官方面,是否應該改革,是否要增加進入法官課程的條件等,當局會認真搜集意見和研究。她也指出,回歸至今,培訓了三十七位法官、檢察官,他們現正履行相關職責。  

徐偉坤指公民教育要下功夫 官委議員徐偉坤稱:「不只學生,就算有些高級教授,價值觀和倫理觀都是很差。怎可以把一個人的肖像放在街上路祭呢?這些會否教壞學生?我們要檢討這方面的問題,有關的學校真要想想。假如,他們的子女把其肖像放在街上給人路祭,他們又有何感受?我相信,我們在公民教育層面應要深入些,要下些功夫。」陳麗敏回應,在公民教育方面,要提升本澳市民的價值觀,宣傳互相尊重。                                            本報記者  疋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