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物管保安清潔最低工資

二常會冀縮短半年生效期

2019-04-12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與秘書黃潔貞總結會議。

【本報訊】物管業清潔保安最低工資實施四年以來首檢討通過要調升,負責審議該修法案的第二常設委員會認為,是次調升無甚爭議,希望能盡快實施,縮短一百八十日的生效期。政府方面回應會考慮。

二常會昨續分析討論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調升法案,勞工局局長黃志雄等列席。會後主席陳澤武總結道,法案內容較簡單,委員對上調有關最低工資金額是贊同、無異議,希望能盡快通過實施。

對於政府計劃把生效日期定在法案通過並刊政府公報後的一百八十日,部份委員認為時間太長,建議縮短。政府代表回應重申,這除影響業界外,還將導致物業管理費調升,涉千家萬戶,實需時讓各方準備,一百八十日是較恰當,但還是會研究有否縮短的可能。

陳澤武說,委員會已基本完成審議,開始編制意見書,現待政府確定最終建議的生效日期即可,而委員會取態是不多於一百八十日的就不會反對。

會上更多是討論超時工作薪酬計算的瑕疵問題,即月薪分拆成基本報酬六分之五計算加班工作的時薪時,實際金額與平常的無異,達不到一點二或一點五倍,有違相關立法精神,有委員促請檢討修訂。

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稱,這不涉是次修法範圍,會在未來推行全面最低工資時一併處理,且基本報酬等是一整套概念組成,若改動需對《勞動關係法》進行全面審視和調整,故當局會整體、全套去考慮。

對於有關合法不合理的規定有傾斜僱主,對僱員不公道,作為商人的陳澤武直言,當初《勞工法》訂立時勞工界都是知道、「都冇出聲」,又稱他自己並未曾向旗下的員工發「咁低嘅人工」。

該修改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涉兩條文,主要是建議把有關最低工資的時薪由30元增至32元、日薪240元增至256元、月薪6240元增至6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