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朝野5月初討論同婚專法

近4000對同性伴侶已預約登記

2019-04-30

【香港中通社4月29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司法院”兩年前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釋憲文”今年5月24日期限將至,台灣朝野各自提出的草案仍在“冷凍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周春米29日指出,預計將於5月2日對此進行協商。全台已經有18個縣市的近4000對同性伴侶預約5月24日登記結婚。

2017年5月24日,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這也引起反同人士不滿,隨之在去年底發起公投,要求婚姻必須限定於一男一女的結合,並獲過半數同意票。

“行政院”結合“釋憲文”和公投結果,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3月5日逕付二讀;反對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則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中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兩案將一併協商。

周春米表示,5月2日當天這兩個版本將併案協商、討論。另外,有民間宗教團體也提出多項修正建議的版本,包括將婚姻登記的年齡限制從“未滿18歲”改為“未滿20歲”,“同性婚姻”用詞改為“同性結合”等;將於近日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並爭取與上述兩個版本共同協商。

隨著“釋憲文”期限將至,全台已有18個縣市陸續受理電話及現場預約5月24日的同婚登記。截至4月29日下午2時,統計有3989對註記。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更規劃5月25日於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席開120桌慶祝。

不過,下一代幸福盟行動總召游信義認為,法案會不會通過還不知道,就有縣市民政局開放同性結婚登記,逾越了行政機關的界線,也侵害了立法權。他認為這是選票的考量,也許也是一種政治上的宣誓。

台灣“內政部”戶政司也做好準備,針對戶政系統文字顯示介面預先設計兩個版本。若專法沒有通過,同性伴侶就是“結婚登記”;若專法通過,則名為“同性婚姻”,但針對登記程序、名稱、欄目等實務細節,必須等5月24日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