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海關責任

非法入境者檢院作證後逃逸

2019-05-09

黃少澤解釋不屬走犯

【本報訊】就海關「走犯」事件,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該名人士為非法入境者,在接受檢察院偵訊作證人後於等候押運車輛期間逃去,由於該名人士是作為偷渡案的證人,並不屬於「走犯」。他承認,在程序上有完善空間,並承認今次是海關責任,須全面檢視押送過程的相關安排。

黃少澤指,事發於五月六日,當事人為江西非法入境者,過往並沒有偷渡紀錄,當日以證人身份協助警方到檢察院及法院作為偷渡案作證,偵訊後於等候押運車輛期間逃去。由於警方需要部署行動,為免情報外洩對相關緝捕行動構成影響,於昨日(五月八日)才公佈。

相關人士在移交期間逃去,責任誰屬? 黃少澤承認,今次是海關責任,與檢察院無關。他認同,在程序上有完善空間,已要求海關須嚴肅處理及調查,全面檢視押送非法入境者的過程中,包括在人手安排、程序及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漏洞。此外,海關已對相關押送人員是否存在職務疏忽開展調查。

有傳媒問及,近期非法入境者情況是否與賭場周邊犯罪增加而上升?黃少澤指,今年第一季有二百二十二名非法入境者,同比有上升。他相信,與警方去年下半年起加強打擊換錢黨,並且禁止有關人士三年內禁止入境本澳,相關人士轉以偷渡方式來澳有關。

海關通報一宗非法入境者逃逸事件

【特訊】海關就一宗非法入境者逃逸事件,作出以下通報:

本月6日下午,海關將6名涉嫌偷渡人士移交檢察院偵訊,至大約7時完成審理程序,等候押運車輛期間,其中1名男性非法入境者逃離現場(初步資料顯示,該人士之前並沒有偷渡紀錄,完成相關程序應予遣返),在場關員即時展開搜捕,海關亦立即聯同治安警察局啟動反偷渡聯防機制,同時通知司法警察局作聯合攔截。經慎重考慮,海關決定不即時對外發布有關資訊,以免情報外洩對相關緝捕行動構成影響。

海關連日來已加強監察各出入境口岸,並加強沿岸及海上偷渡黑點的巡查力度,惟至今仍未尋回該名人士。海關將繼續聯同各部門採取行動,全力將逃逸人士緝拿歸案,同時,海關亦已對相關押送人員是否存在職務疏忽開展調查,倘有進一步消息,海關將適時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