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勞資交鋒勞動法外僱法修法

2019-06-10

論壇探討勞工法及外僱法修法

【本報訊】行政會剛完成討論的修改《勞動關係法》文本建議,增設五日男士有薪侍產假和將女性僱員產假增至七十日,首三年,政府會對屬澳門居民的女性僱員發放相等於十四日日薪的薪金津貼。社會對之持不同意見,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表示,此舉無助解決中小企人資緊張問題和補充該期間人資。工聯副會長林香生認為,相比國際勞工公約,澳門仍落後。他認為,需要盡快通過,在執行中再檢討,日後再通盤考慮。

澳門論壇昨邀請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人力資源協會會長余榮讓、外勞中介職業協會會長歐陽廣球、工聯副會長林香生、婦聯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庄玲玲,表達《勞動關係法》及《外僱法》修法意見。

庄玲玲建議,除透過增加產假日數和男士有薪侍產假,政府應該推動家庭友善政策。林香生指出,雖然增加了產假及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比國際勞工公約仍處於低水平,澳門的勞工待遇低,僅次於第三世界國家。他認為,需要盡快通過,在執行中再檢討,日後再通盤考慮。除此,政府首要推動及落實家庭友善政策,企業要支持、社會要接受和包容,個人都要努力。余榮讓亦指,本澳的產假日數相對其他城市/國家仍然是少,本澳勞動市場面對人資壓力,在女性僱員放產假期間,政府需要考慮如果協助企業解決此問題。

李國輝表示,中小企對設侍產假及延長產假不反對,但本澳人力資源緊張,認識政府即使負責其中十四日產假的津貼,亦無助於中小企解決和填補勞動力,認為應按實際情況調整。

另外,對《外僱法》中,要求專業外僱需要先獲發工作憑證才可進入本澳工作,歐陽廣球反映,有關規範對於可在澳門享落地簽證的國家公民,例如菲律賓、印尼等無效,可能會出現“早上旅遊簽證、下午工作憑證入境本澳”的情況,建議修法過程中必須有細則性規範。

另有出席論壇市民提出,希望未來再延長產假、設餵奶鐘等。有市民就全面最低工資時薪標準發表意見,認為時薪三十二元過低,未能追上本澳生活水平及通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