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環境標準及指引九月正式採用

2019-06-19

土地污染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經驗分享會

【特訊】為落實《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有關制訂澳門環境質量標準的策略方向,逐步完善澳門的環境質量標準體系,環境保護局昨日發佈了《澳門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試行)及《澳門環境質量標準–商住用地、工業用地和公園綠地之土壤管控標準》(試行),以進一步優化相關方面的環境管理。

環境保護局為配合以上《標準》的試行,亦已更新了《環境影響評估指引 – 水質影響評估指引》(2019年版)及《環境影響評估指引 – 土地污染評估指引》(2019年版)的相應內容。

上述《標準》及《指引》將於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採用。在2019年9月1日前提出申請的環境影響評估項目將不受影響。在2019年9月1日或以後首次提出申請的環境影響評估項目,需按上述的試行《標準》及相關更新《指引》進行分析評估。

此外,為促進澳門與鄰近地區於環境影響評估方面的技術交流,環境保護局於6月18日亦舉辦了土地污染評估及環境監察與審核經驗分享會,除介紹以上標準及更新指引外,亦邀請了香港環境保護署、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分別就土地污染評估、智慧城市的環境監察與審核、香港國際機場擴建工程的環境管理及澳門發電廠拆卸工程等向本澳多個政府部門、公共機構、業界及團體約100人作經驗分享及交流。環境保護局希望透過是次分享會,持續提升各界對環境影響評估的認識。

有關試行《標準》及更新《指引》的詳細內容,歡迎瀏覽環境保護局網頁(http://www.dspa.gov.mo/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