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256號
2019年10月01日
星期二
若巴士新約支出更不合理
吳國昌認為政府不應簽約
2019-10-01
【本報訊】現屆政府會否在餘下任期與巴士公司簽訂有違善用公帑原則的合約,受到社會關注。議員吳國昌認為,若新合約的支出更不合理,政府絕對不應簽約。若新合約與現時相若,可再續約十五個月,讓下屆政府研究合理運用公共資源的巴士政策。
政府每年向巴士公司支付十億元。直選議員吳國昌表示,現行的巴士政策由前任官員在多年前制訂,屬於過渡性質。為的是在全澳輕軌落成前,動用鉅額公帑吸引市民乘坐巴士,舒緩交通壓力。他笑言,這是既向巴士公司,也向市民的利益輸送。然而,現任官員可能見到當中的問題,認為巴士政策需要及時改變,令支出符合善用公帑原則,才提出續約十五個月,尋求解決方案。
過去十五個月,或許政府內部已產生公共資源用得其所的巴士營運新模式,卻得到不到巴士公司的接受,致使雙方的商討停滯不前。吳國昌認為,事到如今,若新的合約較現行的合約差劣,即是公帑的運用將更不合理,政府絕對不能與巴士公司簽訂。不過,若新的合約與現行的相若,可以續約十五個月,讓下屆政府有時間研究政策的改善,並透過公開諮詢等尋求社會共識。
吳國昌覺得,把臨時合約定為十五個月,政府的意圖看來是在換屆前總結巴士政策,從而簽訂新的合約。就算新的合約與善用公帑原則相違,現屆政府受到批評都僅是一至兩個月而已。吳國昌也認為,過去十五個月,若官員構想出改變巴士政策的方案,應該及時向公眾說明,不應守口如瓶。並相信,巴士公司應該不會因為現行方案得以維持而退出;否則,便要負上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