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勿將政治凌駕法治

2019-10-23

【香港中通社10月22日電】(記者 卓隆)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自願在港出獄後到台灣自首,香港和台灣繼續爭論事件。22日,香港特區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表示,台灣方面拒收通緝犯,立場令人匪夷所思。呼籲台方以理性和實事求是的態度看待事件,勿將問題複雜化,尤其是不要將政治考量凌駕法治。

當日上午,張建宗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陳同佳乃自願自首並請求特區政府協助安排,讓他可以盡早回到台灣接受審訊,情況絕非所謂的“被自首”或政治操作。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過去兩天已先後發出兩份聲明,清楚闡述香港特區政府的立場和看法,並已鋪陳事實。

張建宗表示,台灣當局已就案件對陳同佳發出為期30年的通緝令,通緝令現在仍然有效。因此,對於通緝犯自願自首,全球通行的做法皆是即時接收,以將疑犯早日緝拿歸案、接受審訊,這才是通緝目的,也能彰顯公義和法治精神。現在台方不接收通緝犯,立場令人匪夷所思和費解。

至於台方要求在司法協作機制之內處理事件,張建宗指出,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已屢次澄清,香港是個普通法法域,在刑事司法管轄權方面奉行“屬地原則”,即涉及的犯罪行為全部或部分在香港境內發生,案件方能在香港審理;而在香港境外發生的犯罪行為,香港並無司法管轄權處理。

張建宗重申,陳同佳當時回港後,香港特區政府已審視許多相關證據,確認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陳同佳清洗黑錢罪,並已送之坐牢。

張建宗希望台方能以理性態度,實事求是,積極地看待問題,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尤其是不要將政治考量凌駕法治和公義。對於能力範圍內之事,香港特區政府一定會配合,但台方不能強人所難。

被問到陳同佳出獄後若拒絕自首,特區政府會如何處理,張建宗表示,相信陳同佳是衷心作出自首的決定,該決定已經十分清晰,所以希望台方能夠盡早讓陳同佳回去,讓他有機會悔改、懺悔,以安撫死者家屬受重創的心靈,最重要是還死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