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安國安列入專屬職權

司警擴權增兵

2019-11-21

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 (右) 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改關於司法警察局的法律,明確將資訊及網絡安全的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法案建議,特定的司法警察局工作人員晉升開考的名單、任用等,可獲行政長官豁免公布。

政府提出修改《司法警察局》法律,將交到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賦予司法警察局新設的特定附屬單位的主管人員及督察長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新設的附屬單位如下:保安廳、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政策研究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報案及緊急行動處。

特定工作人員晉升開考任用名單可獲豁免公布

法案亦建議,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行政長官可豁免公布與特定的司法警察局工作人員的晉升開考的名單、任用等有關的行為。將來,可豁免公布的人員比例是多少?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未有回應這個問題,僅稱,將按實際情況,倘若開展相關工作而有必要,會按相關規定進行。

未來七年逐步擴編至一千六百人

薛仲明又解釋,在刑事偵查工作,特別是司法警察局負責打擊、預防嚴重犯罪,往往秘密進行,相關人員需要身份保密。並提出,刑事偵查人員的身份保密不是「新鮮」,葡國司法警察機關、保安情報部門已有相關法律,本澳亦作出了參考。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則指出,直至六月,司法警察局有一千二百六十六名人員,未來七年將逐步擴編至一千六百。

為提升執法效率,新法案也建議,司法警察局為履行職責,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而不僅限於現時的書面方式,查閱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以及在行政當局、公共自治實體及被特許人的資料庫內與犯罪有關的資料。

另一份將提交到立法會的《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增設法證範疇的特別職程、修改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修訂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等等。政府表示,因應法證科學是專門為刑事偵查和法庭舉證而設的一門專業而獨立的學科,以及《網絡安全法》將於本年底生效,有需要建立專業、獨立的法證範疇特別職程。

網安行政法規與網安法同日生效

昨午,行政會新聞發布會也介紹《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這份行政法規與《網絡安全法》同日生效,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草案規定,網絡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成員包括政府其他司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預警及應急中心各組成實體的最高負責人,以及負責監管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的十一個監管實體的最高負責人;委員會秘書由司法警察局局長擔任。網絡安全預警及應急中心則由司法警察局協調,並包括行政公職局及郵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