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區公報

2019-11-26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内容。

第32/2019號行政法規《居住於橫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該行政法規是訂定居住於橫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津貼計劃應遵的規則及程序。當中規定,年齡為六十五歲或以上、年齡為十歲或以下的居民,以及小學及中學教育的學生,居住於橫琴及已參加《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險》,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及根據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的規定發出的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為該計劃的受益人,但如在橫琴工作且已參加適用於内地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則除外。該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網絡安全委員會、網絡安全事故預警及應急中心及網絡安全監管實體》,該行政法規是訂定網絡安全組織框架的補充性規範,當中規定,委員會權限包括:一、跟進、評估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網络安全活動的開展及運作;二、審議和議決澳門特別行政區網絡安全總體報告。該行政法規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