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凌晨起內地抵香港人士須強制檢疫十四天

檢疫人士可選家居受檢無需戴電子監察手環

2020-02-08

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一眾官員會見傳媒,公佈從內地入境人士強制檢疫14天細節,預計措施將會進一步壓縮香港與內地的跨境人流。 (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中通社2月7日電】(記者 卓隆)從8日凌晨起,香港將對從內地入境人士實施強制檢疫14天的措施。7日傍晚,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細節,檢疫人士可以選擇在家居接受強制檢疫,但無論任何時候均不能離開居所。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強制檢疫措施自5日公佈後,連日來引發香港社會關注。7日傍晚,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聯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等政府官員舉行記者會,正式公布細節。

張建宗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7日舉行特別會議,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權力,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以及《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等兩條附屬法例,以更果斷和嚴厲執行強制檢疫措施。

陳肇始介紹,強制檢疫措施對象為所有從內地入境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和其他旅客。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訪內地的人士,即便經其他地方入境,也須接受強制檢疫。所有從內地入境人士入境時須通過體溫檢測,確定沒有出現病徵;若出現病徵,則交由衛生署港口衛生科另外處理。

根據衛生署評估,沒有出現病徵的入境人士風險較低,可以在家中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檢疫人士必須在任何時候留在家中、戴上口罩,期間不能離開香港。

香港居民會在家居進行檢疫,非香港居民若已安排入住酒店或其他住所,將在有關酒店或住所接受檢疫。若檢疫人士無法在香港安排住處,特區政府會安排暫住設施進行檢疫。

強制檢疫14天期間,檢疫人士可以請親友代為供應每日食物或必需品;如有需要,社會福利署可以提供協助,民政事務總署會在18區設立分區熱線作為聯絡。

檢疫人士須每日紀錄體溫及徵狀。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鄭鍾偉補充,由於檢疫人士風險較低,入境後可以自行乘車到住所,也無需戴上電子監察手環。檢疫人士每日在住所須佩戴口罩,期間只能與家人同住。政府人員會抽樣突擊檢查及保持電話聯絡。

記者會上,張建宗公佈,四類人士可獲豁免,包括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港人日常生活的物品和服務的人士;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的人士;對保障香港人的安全或健康或處理公共衛生緊急事態屬必要的人士;按個案情況極其特殊,在其他方面符合香港公眾利益的人士。尺度相當嚴謹。

他指出,根據有關豁免條件,跨境貨車司機、抵港客機和貨機的機組人員、貨船和漁船船員等,均可獲豁免強制檢疫,但須接受衛生署的醫學監察,包括佩戴口罩及每日量度體溫並向衛生署呈報。

張建宗重申,新措施不會影響內地與香港兩地貨運,也不會影響主要食品和日用品供應。他呼籲檢疫人士特別是在家中檢疫的人士,本著社會意識和公民責任,充份合作和自律,共同努力、同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