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卡明起接受登記

2020-03-17

經濟局、澳門金融管理局和社會工作局聯合新聞發佈會,公佈《消費補貼計劃》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

【本報訊】由明日(本月十八日)早上九時開始至四月八日,《消費補貼計劃》將正式接受登記,進入登記專頁後,市民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選取領卡的時間及地點,確認提交後系統會馬上顯示登記結果並收到短訊提示;在截止登記日期,未獲發身份證的嬰兒,父母須提出申辦身份證,並且憑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相關收據,在登記期內到身份證明局進行登記。社會工作局將協調三十四間長者及康復院舍、七隊家居照護服務隊、八十一間受資助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協助有需要的住院長者及住院殘疾人士辦理登記及申領手續。經濟局局長戴建業表示,雖然新增了第十一宗輸入性患者,不會影響該計劃的推進,但會疫情變化考慮其他應對措施,他呼籲市民,按所預約的時間前往選取點領取電子消費卡。

經濟局、澳門金融管理局、社會工作局昨早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公布《消費補貼計劃》的登記、領取及使用詳情。由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經濟局局長戴建業、澳門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以及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錦汶出席新聞發佈會,向傳媒介紹並回應提問。

由明日,即本月十八日至四月八日,於金管局網站(www.amcm.gov.mo)接受網上登記, 進入專頁後,市民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選取領卡的時間及地點,確認提交後系統會馬上顯示登記結果並收到短訊提示;澳門金融管理局、市政署轄下的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以及中華廣場綜合服務中心於日常開放服務時間內,可協助有需要的市民進行網上登記; 未獲發身份證的嬰兒,父母須提出申辦身份證,並且憑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相關收據,在登記期內到身份證明局進行登記。成功登記的居民可於四月十四日至四月三十日到所選定的地點領取電子消費卡,每名合資格居民發放一張金額為澳門元三千元的電子消費卡。金管局預計,每小時能處理二十萬五宗申請,呼籲市民無需急於登記之初進行登記,以免對系統造成負荷。領卡地點及辦公時間等計劃詳情已上載至消費補貼計劃專屬網頁(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在領取安排上,領卡時,登記人須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正本;若為代領,代領人須同時出示授權書、登記人及代領人的身份證正本,而授權書可於消費補貼計劃專頁下載。 考慮到部分長者及殘疾人士在申領程序上可能有需要協助,社會工作局協調了本澳三十四間長者及康復院舍,協助有需要的住院長者及住院殘疾人士辦理登記及申領手續。同時,社工局亦協調了七隊家居照護服務隊、八十一間受資助長者及康復日間服務中心/社團,協助有需要的服務使用者辦理登記手續;社會服務機構,為有需要協助的長者及殘疾人士,辦理電子消費卡申領手續;其他有需要的長者、殘疾或其他有需要人士,倘需協助可前往本澳二十九間家庭及社區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如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熱線電話:二八五六五零七一/ 二八五六五零七二(登記查詢);或六三二六一六七六查詢。

不法使用須返還補貼款項並負民責刑責

消費補貼使用期由五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每日使用上限為三百元,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娛樂場、境外旅遊服務及醫療服務、公共事業等由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特區政府設有機制監察涉及計劃的不規則行為,對於不法使用及收受消費補貼的人士,須返還違法使用的補貼款項,尚須負上倘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澳門通承擔有關費用並推服務費現金回贈及大抽獎

由於今次項目與澳門通合作,成功登記並取得電子消費卡後,於適用範圍內已安裝澳門通卡機的商戶可憑咭消費,不少商戶關心到安裝澳門通卡機的費用、年費及手續費。黃錦汶表示,已增加了人手處理商的申請行政手續及安裝卡機,有信心可以於該計劃前為商戶完成卡機的安裝;澳門通今、明兩年都不會收取商戶年費,消費券計劃期間,也不會向商戶收取服務費及咭機安裝費,連同消費卡的製作、行政費用等,均由該公司承擔。同時,將會向參與的商戶發放消費券計劃期間的服務費現金回贈,又會與商戶推出優惠,例如立減、與商會舉行大抽獎等活動,引起二次消費,預計有關費用將過千萬元。

戴建業亦指,行政及發卡費由澳門通負責,特區政府沒有相關的開支支援。消費券計劃後的電子消費卡內金額將發還予政府庫房;但該卡可變為普通的澳門通,商戶可自行充值使用。但身處海外的澳人如何委託他人取咭,他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