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涉非法發佈警員資料被捕

2020-03-27

【香港中通社3月26日電】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早前在社交媒體轉載一名警員個人資料,涉嫌幹犯香港法條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26日凌晨被香港警方拘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26日表示,近日發現有人在社交媒體非法發佈一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相片、姓名、警員編號、地址和電話,亦有人在社交媒體鼓吹暴力,煽動仇恨的言論。警方凌晨在葵青區拘捕一名60歲的本地女子,她涉嫌幹犯香港法條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他表示,警方會檢視被捕人士有無同時觸犯私隱條例中的罪行,亦會諮詢律政司意見,研究被捕人士有無違反高等法院去年10及11月頒下的兩份禁制令,從而幹犯觸犯藐視法庭罪。

莫俊傑提醒,兩份禁制令仍然生效,目的是阻止針對警務人員的起底行為。起底行為不僅傷害當事人及其家人,更傷害整個社會的安寧,目的是進行威脅,令個別人士、團體及社會某一界別被逼保持沉默,造成寒蟬效應,如果不立刻制止,就會令公眾對法治失去信心,瓦解社會。

他又指,在網上作出起底行為不單是違法的,更有可能令自己負上刑事責任。警方過去幾個月積極調查這類型的案件,如果發現有非法披露的行為,將會調查及跟進。無人可以淩駕法律,任何人士不論背景、身分,只要觸犯法例,警方都會採取行動。網上世界不是無法可依,大部分適用於現實世界的法律,在網上都適用,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香港執業律師、香港中律協副會長兼司庫黃國恩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表示,警方目前初步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鄭麗琼是合適的,完全彰顯香港的法治精神。香港目前網絡上有部分人散播謠言,煽動對警方、特區政府甚至支持建制派的市民的仇恨,對整個社會的影響非常負面,令社會彌漫仇視、暴力的情緒。鄭麗琼身為區議會主席作出這樣的行為極不恰當,警方作出拘捕行為是一個極好的示範,如果最終罪成,對社會將釋出警示訊息,從而減少類似行為,令社會更加和諧。

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記者說,身為區議員、區議會主席,必須要謹言慎行,鄭麗琼作出這樣的行為極不恰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任何公職人員的身份而有所不同,希望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裁決。

過去大半年,網上針對香港警員起底的情況屢見不鮮。2019年10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接納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申請,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公開或使用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照片及住址等,并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11月,法院再接納律政司一方申請,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