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維護國家安全需要良好的制度、法治和社會環境

2020-04-16

【中新社香港4月15日電】(記者 張曉曦、曾平)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主任駱惠寧15日致辭強調,國家安全“人人有關、人人有責”,維護國家安全需要良好的制度環境、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

駱惠寧在致辭中指出,眼前正在經歷的這場疫情防控戰是事關國家安全的一場大戰,與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息息相關。在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用特殊形式啟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更讓大家切身體會到國家安全“人人有關、人人有責”。

他表示,在制度層面,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國家安全始終是突出短板,應盡快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層面下功夫,決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在法治層面,“港獨”“黑暴”等行為導致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遭受極大衝擊,嚴重破壞香港安定繁榮,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對任何危及香港法治根本的行為都應當零容忍。

林鄭:違法活動危害國安層面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表示,修例風波中的違法活動若未能有效遏制,將有可能提升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層面。

“去年年中因‘反修例’而引發的大量暴力事件,挑戰香港的法治,危害市民的安全,更出現了極端化、近乎恐怖主義的行徑,包括自製炸彈、私藏槍械、襲擊警務人員等;而在社交媒體上散播大量的冷血和仇恨言論,令人身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脅。”林鄭月娥透過視頻如是說。

她表示,這些違法活動若未能有效遏制,將有可能提升到危害國家安全的層面。因此,特區政府堅定地維護香港自身的安全和穩定,不單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是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林鄭月娥稱,在應對這場重大危機時,特區政府一直堅持三個原則,一是堅守“一國兩制”方針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二是尊重和維護法治;三是保護香港的制度優勢。執法部門和檢控機關會繼續嚴正執法,維持社會秩序和安寧。

董建華:國家安全教育有迫切性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15日於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線上活動表示,近年來的社會動蕩和疫病打擊,嚴重地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可見進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董建華認為,香港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線上活動,是十分及時和切合需要的。

他說,2014年4月1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概念,包含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訊息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共11個領域。

譚惠珠:支持第23條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15日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按現有法律,遏止鼓吹“港獨”等非法行為,不能讓香港成為一個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的地區。而為了香港人的福祉和長治久安,應該支持特區政府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這項憲制責任。

譚惠珠稱,有跡象顯示有外部勢力對香港政治活動滲透,有的國家甚至動用其國內立法手段干預香港事務,干預中國內政。譚惠珠說,就算香港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特區政府也在按現有法律的規範下,堅決執法,維護香港社會穩定,遏止鼓吹“港獨”等非法行為,不能讓香港成為一個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的地區。譚惠珠表示,通過國家安全教育,令廣大市民建立“國家安全是社會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與每一個居民緊密相連”的意識和氛圍,有助於使香港社會重回穩定和發展的正軌。

梁振英:設全民國安教育更有必要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指出,五年前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的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在全國都很有必要,在香港更有必要,而且重點更要突出“全民”和“教育”。

新冠肺炎疫情下,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當日特別推出專題網站,全程在線上舉行。梁振英應邀為活動致辭並表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必須有普及性,不應曲高和寡;“教育”必須有針對性,不能言過飾非。

梁振英提到,經常有人說,香港人國家觀念薄弱。這句說話有兩重意思,一是關於個人和國家關係的觀念,二是對國際關係的觀念。兩者之間,他認為,香港人對國際關係的觀念尤其薄弱。

梁振英表示,希望國家安全教育在香港能够將有針對性、有爭議性的工作做到深入民間、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