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立場不容許『對沖』

2020-05-15

老柏生

【本報訊】關於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公積金的解僱賠償案件,教青局局長老柏生昨表示,尊重及歡迎有關裁決,並認為該裁決給予局方工作方向有力的支持。另他指,已聯絡全澳私立學校的負責人,重點了解有執行公積金章程中“對沖"條款的學校,商討有關事宜,短期內將編制有關的指引。

老柏生指,四月下旬,局方接獲中級法院寄送一份與一名私立學校教師解僱賠償相關的裁判書,有關裁決給予局方工作方向有力的支持,局方予以尊重及歡迎。他補充,《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在加強教學人員的退休保障方面,該法規定私立學校必須為教學人員設立公積金,公積金的供款由學校和教學人員共同承擔,學校須訂定教學人員公積金章程,並將章程交該局備案。而私立學校教學人員是目前澳門唯一享有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保障的私人勞動市場的僱員群體,體現了政府重視教育以及關顧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由於法律未就對沖問題作明確的說明或規範,故存在不同的理解,出現解僱賠償與公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有對沖的情況。在此背景下,為保障教師權益,局方立場傾向不作“對沖”。

現時有廿一 所學校加入中央公積金制度,自二零一三年起,局方收到六宗教師的投訴(不包括是次卷宗)。老柏生重申,局方以保障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退休保障作為重要考慮,並立即開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召開與教育團體負責人的會議,討論有關私校公積金“對沖"的事宜;

第二,向全澳私立學校的學校負責人及其辦學實體發出公函,傳達法院裁判書內容,請學校高度關注該裁決書,儘快審視學校處理教學人員公積金與倘有的解僱賠償的機制,作出適當的調整和配合;

第三,聯絡全澳私立學校的負責人,並重點了解有執行公積金章程中“對沖"條款的學校,商討有關事宜,並收集有關資料。

另外,局方正與有關部門以及學校緊密溝通,短期內將編制有關的指引,以保障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退休保障作為最重要的考慮。

幼特教本學年很大可能不復課

就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復課問題,老柏生表示,局方持續與學校及教育團體作溝通,由於幼稚園沒有留級制度,也毋須追趕學習進度,很大可能本學年不會復課,局方將會盡早作出有關決定。另外,就有家長反映希望K 3可以復課,以便K3學生與小一有銜接,老柏生認為,K3與小一不存在銜接問題,家長無需太擔心; 另他指,緊接學年,小一有七千一百個學額,K1有七千四百個學額,學額充足; 而目前K1面試也暢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