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虹就文化產業作書面質詢

2020-05-19

【特訊】議員陳虹表示,澳門是一個中西文化交融之地,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將澳門打造成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發展定位,特區政府在《五年發展規劃》中也提出將澳門打造為“文化永續之城”。可見,營造優良文化藝術環境、促進本澳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發展,是澳門未來城市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近年來,特區政府一直透過資源投入和政策措施大力發展本澳藝文事業,取得一定的成效。現時,澳門文化產業仍處於起步階段,行業也面臨著人才培育和發展、場地空間設施不足等問題,制約行業的發展,值得社會的關注。有澳門從事文創工作者反映,澳門市場太小,很多的手作人要花很多的時間去創作作品、又要花很多的時間去做作品的營銷,他們只憑藉個人的熱情與機遇在這個行業中奮鬥,生活沒有保障,也沒有專業的身份認同,更難向上的流動和發展了。民間經營藝文空間受到現行法規、營運條件等多方面的限制,尋覓適合發展藝文場地社區空間十分困難,沒有恆常的社區藝文駐點,市民只能透過單項一次性的活動接觸藝術,難以培育社區藝術文化氛圍。

為此,陳虹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1、文化產業作為一門新興產業,具有行業跨度大、涉及門類多、與傳統行業交叉的複雜性。為了使特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統一認知並凝聚共識,制定了《澳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2014-2019》,進一步釐清澳門文化產業的定位、政策和具體目標和工作內容。請問當局對有關框架的實施及成效是否有作總結的評估及檢討,政府在未來文化發展政策及規劃方面有何具體的規劃?

2、要推動文化事業及文化產業的持續發展,人才培育是十分重要。請問政府是否會檢討各項相關法律法規及資助制度,進一步穩住行業人才,促進行業人才的向上流動?會否修訂現行法律法規,增設社區的藝文場地,支援藝術展演活動,加強社區藝術教育?

3、營造優良文化藝術的社會環境,有助推進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發展。請問當局如何創造更好的環境給本地藝術工作者的創作和創新,是否考慮搭建網絡的平台,協助藝術工作者將作品呈現給廣大市民,讓他們能更好地走出去?如何創設機制引導和鼓勵本地企業和政府部門採購本地藝術工作者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