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冀加強《勞動關係法》普法宣傳

2020-05-28

黃潔貞

【特訊】新修訂的《勞動關係法》正式於5月26日正式生效,當中包括延長女性70日有薪產假,男士可享5天有薪侍產假等各項修訂都得到落實。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表示,經過全社會多年來共同爭取法律終得到生效,是保障女性生育及就業權益,落實家庭有善的重要舉措。她提到現時不少市民對今次修訂的具體內容仍未完全理解,建議當局透過更多途徑進行普法宣傳,解釋法律的適用及具體操作細則。

黃潔貞表示,法律通過後隨即收到很多市民查詢如何享受有關福利,亦有僱主反映不知怎樣申請新增14日的產假薪酬補貼。她指出法律修訂後,包括侍產假、流產後申請產假及14日產假補貼等情況,都需要由僱員提交有關證明文件予僱主或向政府申請,唯現時相關法規尚未出臺,無法向勞資提供準確的資訊。她呼籲僱主與僱員雙方在落實與協議有關假期時,要做好良性的溝通工作,互諒互讓,維護勞資和諧的工作環境;建議當局要加強普法工作,透過不同途徑,例如利用電台、報紙及網絡圖文包宣傳,以協助今次法律生效的內容宣傳。同時,加強僱主及僱員對勞工事務局勞資問題諮詢熱線(電話:2871 7810)的認識,讓勞資雙方容易諮詢修法的相關事宜。

黃潔貞肯定今次法律修訂後,女性僱員可享七十日全薪產假,但與世界不少發達國家或地區,以及本地女性公務員的九十日有薪產假相比,存在著差距,說明本澳在女性生育保障上需多加努力。現時法律已生效,但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和發放程序,仍需待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她促請當局儘快完成有關工作,回應社會對清晰申請方法的訴求。同時,她認為補貼延長產假薪酬是政府逐步推動鼓勵生育政策的重要舉措之一,有助緩解廣大中小企經營壓力,建議未來政府應更主導協助中小企推出家庭友善政策,為推動更多家庭友善措施提供誘因,相信有利於加強官、商、民合作,通過更緊密的合作,才能共同為推出更多家庭友善政策提供基礎,讓僱員可以平衡工作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