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安法 高票通過

2020-05-29

【特稿 】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高票通過。新華社昨日刊載一評論員文章指出,這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和執法工作的重大決策,也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重大舉措,將有助防範、制止和懲治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出此項重要決定,充分表明中國在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的嚴正立場和堅定意志,充分體現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旗幟鮮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共同信念和堅強決心。

  文章又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香港絕不能成為一座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城市,這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和香港同胞來說,是一道「必答題」,絕非「選擇題」。香港因國家安全問題出現政治動蕩,受害最大最深的是香港的根本利益和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放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香港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香港市民的安居樂業,都會蕩然無存。

文章又指出,香港回歸祖國近23年來,反中亂港勢力一直勾結外部勢力進行各種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始終存在明顯的法律制度漏洞和執行機制缺失,致使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愈演愈烈。全國人大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作出決定,旨在打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從而更好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最後,文章又指出,全國人大有關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下一步有關立法,與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的。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仍然負有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法律義務,應當不畏困難、勇於作為,儘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

>> 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