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批示指令各部門

明年預算減一成

2020-06-23

【本報訊】行政長官賀一誠作出批示,表明因應經濟環境變化,指示各部門在編製明年度(二○二一)財政預算須審慎評估並遵守一系列規定,包括預算開支不可超過今年預算扣減一成經常開支後的金額,若要增加預算、延遲支付須交代理由、解釋等。當中又要求以現行薪俸點去預計人員開支,未知是否意味公務員來年凍薪。

繼早前公開要求各部門縮減非人工方面的開支至少一成後,昨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賀一誠的特首批示,是關於準備明年度政府施政方針、特區預算和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的日程表,當中單就部門及機構編製預算建議列出十三項要求。

其中一項是,因應經濟環境的變化,部門及機構在編製預算建議時須審慎評估各項預算開支,當中適用現金收付制會計制度的部門及機構之預算金額不應超過今個財政年度預算扣減經常開支一成後的金額。

適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的部門及機構也適用相關規則,而所扣減金額不包括各項風險準備金、折舊及攤銷、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開支,以及銷售貨品及提供服務成本的開支。

對於部門及機構的運作預算或本身預算的預計金額,應盡可能清晰說明各經濟分類預算金額的計算基礎及預算變動的理由,尤其是預算增加的部份。一些跨年度負擔如要部份或全部轉移延後支付,並要在明年預算中登款撥款,相關部門機構必須提供詳細的解釋及建議修改的各年度負擔金額。

明年公務員或凍薪?

政府自二○一一年起已連續十年調整薪俸點,目前為每點九十一元。是次批示中,曾內部表示明年或不加薪的長官要求各部門及機構「以現行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點作為預計人員開支的基礎」。未知這是否意味確定公務員連續多年來的加薪要中止。

批示要求,部門及機構的人員數目不應超過已獲核准的人員基準數,而增聘人員數目也不應超過各監督實體可動用員額的數量。又要求非自治部門及行政自治部門提交明年放特別假的人員及其家團的數目資料連同預算建議。

對於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批示要求部門及機構應更嚴謹分析各項目所需的預算撥款,倘項目涉及職能部門的技術意見,須在確認有關部門將配合執行情況下才可登錄有關預算撥款。

又要求各部門僅在具適當理由說明時,方可因購置不動產而在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預算或自治部門及機構的本身預算內作預計撥款。

十月底有整份財政預算案

批示也就預算案工作訂定日程,包括財政局在批示公布後五個工作日內向各部門機構交編製財政預算案的表格及填寫指引,部門機構要在七月二十日向財政局交回等,最終會在十月三十日向特首交明年度特區財政預算案。

批示同時設立由九部門代表組成、在經濟財政司司長轄下運作的工作小組,包括負責協調的財政局、經濟局、統計局、公職局、工務局、建設辦、博監局、旅遊局和貿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