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草案建議表決稿

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2020-06-30

【香港中通社6月29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五次委員長會議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栗戰書委員長主持會議。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向會議作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憲法法律委根據常委會會議的審議意見,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

委員長會議決定,將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曹建明、張春賢、沈躍躍、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陳竺、王東明、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蔡達峰、武維華,秘書長楊振武出席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進行表決前夕,香港紫荊研究院再次委托香港社會科學民意調查中心,了解市民對國安法的意見。根據29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市民認同香港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的責任,多數人認同國安法可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市民權利兩者的需要。

調查指多數港人相信國安法

是次調查於6月25日至27日通過音頻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1297名市民。結果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認同香港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國安法明確規定針對以下四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59.6%的受訪者認同國安法立法禁止四種罪行,反映大部分受訪者對國安立法態度正面。

被問及“一般市民會否擔心觸犯四類罪行”時,57%的受訪者表示不擔心,34.6%表示會擔心,8.4%表示無意見。調查發現,多數市民相信立法只是針對極少數涉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仍有部分受訪者可能對立法存在一定誤解。其中,55.7%的受訪者認同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表明過半數市民認同和理解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的必要性。

針對立法所帶來的影響,過半數市民相信國安立法無損香港的言論和集會結社自由,表明多數人認同國安法可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市民權利兩者的需要,國安立法一再重申對現有人權和自由的保障,得到多數市民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