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設國安公署?

由中央決定

2020-07-17

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規的工作不是現在才開始,政府一直未有停下來。

【本報訊】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規會否「加辣」,如同香港?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兩地法律制度非常不同。本澳現正多方面考慮,目的是充實及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被問到會否如同香港,在澳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他表示,這是中央政府的決定,暫時沒有進一步消息提供。

政府前日通知傳媒,行政會新聞發布會將介紹三份行政法規草案。昨午的新聞發布會不只多了一份聲明,也多了兩個議題;其中,葡文記者提出多個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包括:會否如同香港,將有相關的內地執法人員進駐澳門?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應當肩負的責任。二零零九年,本澳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的規定,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法》;二零一八年,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相關工作;現時,立法會討論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機關的法案,相信很快獲得通過。

張司: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本地國安法律

「特區政府一直很積極,並按部就班進行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的工作。」張永春表示,雖然,本澳已進行本地立法,也制定了補充法規,但是,政府仍然覺得有必要繼續研究,進一步完善法規,相關的工作正在進行中。

對於香港特區設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張永春表示,那個公署是中央駐特區的機構。本澳已有本地立法、統籌機構,也將有執法機關,續稱:「在這情況下,是否設立中央駐澳機構?這是中央政府的決定,暫時我沒有進一步消息提供。」

記者追問,無論是罪名或罪罰,澳門與香港都有差距,本澳完善法規的方向是甚麼?會否是「加辣」?張永春回應,兩地法律制度非常不同。他重申,現在多方面考慮,目的是充實及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規。

「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規的工作不是現在才開始,一直未有停下來,一直進行中。我們都覺得,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規是重要的工作,非常重要的工作,應該加快進行。」張永春表示,暫時未具條件詳盡介紹新增甚麼規定;待得出完善的方案後,一定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