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卡八一起用

百九地點拍卡加值

2020-07-24

經濟局及金管局介紹第2期消費卡

【本報訊】因應《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電子消費卡)於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推行,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若消費卡已清零,可優先自七月二十七日至三十一日期間在全澳一百九十個服務地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仍有餘額的消費卡,則需於八月一日後至十二月十四日,方可自助加值。在第二期計劃中,特區政府在維持第一期消費補貼計劃的原有監察工作上,加強了第二期計劃的監管機制,例如明確規定商戶不得提供誤導消費者的資訊,或不法收取消費補貼,違規商戶可被停止收取消費補貼。

清零市民下周一起便可拍卡加值

經濟局、澳門金融管理局昨假政府總部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公佈《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的詳情,經濟局局長戴建業、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甄綺蓮、澳門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以及經濟局研究廳廳長龐啓富出席。

每日使用上限維持三百元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的使用範圍與第一期相同,每日使用上限維持為三百元,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充值後遺失將不作補發,每位合資格居民可獲澳門元五千元。已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可於七月廿七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期間,直接持卡到全澳廿九個政府部門、一百二十七間銀行、三十一個社團及澳門通三個服務點的加值機拍卡加值,無須事先登記或預約,亦可委託他人代為加值,拍卡時無須出示身份證。由於《第一期消費補貼計劃》至七月三十一日才完結,為作好分流,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可由七月廿七日至三十一日期間優先充值,自八月一日起,所有第一期消費卡餘額將會清零,屆時所有消費卡可自助加值,加值期至十二月十四日,經濟局呼籲市民無需於首日急於增值,避免人流聚集。

而未曾領取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無須登記或預約,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正本親臨或委託他人,到指定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已加值澳門元五千元的消費卡。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居民,領卡前須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 領卡服務點如下: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為便利申請、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相關人士可選擇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卡。第二期消費卡調整了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未成年人的消費卡亦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叔、姑、姨、舅等)代領。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

金融管理局已推出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資格查詢系統,市民可透過輸入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查詢其領取資格及電子消費卡的狀態,連結如下﹕( 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 ) 。加值地點、領卡地點及服務時間等計劃詳情,已上載至消費補貼計劃專屬網頁(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

戴建業表示,特區政府在維持第一期消費補貼計劃的原有監察工作上,加強了第二期計劃的監管機制,例如明確規定商戶不得提供誤導消費者的資訊,例如抬價,或不法收取消費補貼,違規商戶可被停止收取消費補貼,發揮透過加強監管的作用。他又指,今年五月的消費物價指數同比有下降,六月亦比五月有回落,物價呈平穩、溫和;局方並已與企業會面,敦促商戶在民生用品及物價上保持價格及供應穩定。

他續指,在第一期基礎上進行了優化,包括代領卡、加強商戶引入違規停止其可收取顧客的消費卡等。他另指,至七月二十二日,已有六十二點四萬人領取第一期消費卡,共計有十八點二億元已流入市場,多個行業受惠,發揮到穩經濟、保就業,民生得以紓緩的作用,他相信,餘下未使用的金額將於未來一週被使用,期望市民能夠繼續支持,發揮消費補貼計劃的保經濟、穩就業的成效。政府將會觀察第二期消費卡的使用情況和繼續留意本澳經濟狀況,但暫時未有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以外的消費補貼計劃考慮。

澳門通第二期消費卡會收商戶百分零點五手續費

戴建業又提到,消費卡的承接機構澳門通,在第一期消費補貼計劃中因應發咭、軟硬件、人力資源上作出了投入,亦履行了第一期中不收取中小企服務的承諾,但在第二期中,將會向商戶收取「部份的手續費」,以維持澳門通的運作。被問到「部份的手續費」是多少?他起初沒有透露,在傳媒多次追問下,他透露,中小企將以百分之零點五為上限,實際的手續費百分比,傳媒需要向澳門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