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通過解僱戴耀廷

2020-07-29

戴耀廷被裁定行為不當遭港大解僱(資料圖片)

【香港消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的事件,啟動程序檢視戴是否需要接受解僱的處分,港大校務委員會昨(28日)召開會議,校委會最終以18票對2票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的決定,但戴仍可以向港大校監林鄭月娥提出上訴。

校委會代表就戴耀廷去留於晚上八時正見記者,指港大校委會已大比數通過終止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教職。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佔中案」罪成被判監,港大展開紀律程序討論戴耀廷教席去留,校務委員會傍晚召開逾兩小時會議作最後決定,終以大比數通過解僱戴耀廷。

戴耀廷回應,指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具爭議的言論。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內部及外在的干預。他又形容,若仍有疑問「一國一制」是否已臨到香港,他的個案應足以釋疑。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對最後結果感失望,又指是次事件打擊了香港大學的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重申校監林鄭月娥及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所作的決定並不代表香港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