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規劃條件圖諮詢意見

2020-08-24

位於鄰近炮台馬路之土地變為文物保護區外,但仍須保留現存圍牆及門樓。

已拆清光的渡船街一號,業權人再申規劃條件圖。

 【本報訊】工務局正就十三份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至下週三(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當中有跳出文物保護區的鄰近炮兵馬路之地、官民合拆兼沒通過文物評定的渡船街一號、將由三層變十四層高的福建學校,以及立面零保育的大街39E號(詳見另稿)等。

數年前已通過城規會討論並於一六年發出過規劃條件圖的「位於鄰近炮兵馬路之土地」,至今未有發展,只作停車場。這幅長期批租地的業權人今再申請。工務局資料顯示,原沒批地合同的該地疑「尋回」一份近八十年前的批地合同:一九三三年的公證契約。

鄰近炮兵馬路地忽變保護區外

更大改變是,該鄰近世遺大炮台的地段原屬於文物保護區內、受《文遺法》規管,現變成不屬於文物保護區內。這直接導致文化局發出的意見變為不具約束力,工務局可參照可不參照。

其規劃條件沒有了要增批五十六米地之土地重整。工務局續參照文化局意見訂樓宇最大訂可高度,近大炮台的地塊一由「不適用」變更為「維持場地綠化環境特徵」,地塊二由「屋面板最高高度為海拔四十七米」變更為「海拔四十七米」。

工務局亦放寬城市設計指引,允許可在臨街立面安裝冷氣機,但須作遮擋裝飾。業權人新增一項擋土牆的公共基礎設施,負責設計及建造有必要的山坡穩固工程及其景觀理由,計劃須先經工局審批。

至於建築方面,續保留現存向街的圍牆及入門樓及允許局部增加開口、新建部份須與保留的圍牆及入口門樓協調之要求。亦列明要保留相鄰地段伸延過來的樹木。也參照環保局意見,新要求項目的布局及設計要有適當綠化方案,使其與周邊生態環境及自然景觀相結合。另不再設動工前要先讓文化局考古調查之條件。

福建學校擬三層變十四層

另較多人關注的是「李寶椿街291號及台山新城市第一巷4-134號」,即佔地二千四百多平米,為三層、約海拔十六米高的福建學校。工務局在參照教青局意見後,建議新建校舍可高五十米,最大覆蓋率七成。

教青局向澳門電台表示,該校為配合教育發展,有意優化校舍教學環境,因而提出申請,明確相關用地和校舍在城市規劃上的各項規定,再研究及訂定優化教學環境的方案。

吳校董料不會有屏風效應

對於有社區居民擔心新校過高變屏風樓,該校校董吳在權向市民日報澄清,其新校舍設計會嚴按工務局規定,構思是地面建十四層,另建一層半地庫停車場,而覆蓋率約用五成,立面連續寬度僅約四十八米(毋須做空氣流通評估),優於規定上限,且樓高已較鄰近住宅如新城市花園等矮,籲外界不必擔心會有屏風效應。

吳介紹,重建費將由成員集資及公開籌集,部分向政府申資助。重建後學校將可開辦中學,提供中小幼一條龍基礎教育服務,預計容納的學生人數可由現時的六百多人,增至近一千六百人,相信可緩解學額緊張的情況。

渡船街一號又申規劃條件圖

曾經獲啟動文物評定程序但不通過、現已被拆清光的「渡船街1A號及亞利鴉架街28號」,業權人再申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內容與兩年前的無異:用途非工業,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新建築物之外觀設計須參照原有建築風格等。

文化中心黑盒劇場終有眉目

是次還有三幅政府用地,一為「位於鄰近冼星海大馬路之土地」即文化中心的草案,將在近孫逸仙大馬路一側的廣場空間及花圃位置分別增建劇院及變電站,可建高度分別為十五米及五米。

文化局回覆澳門電台查詢稱,將建的劇場為黑盒劇場,建築地段為空地,不影響文化中心原有建築物。

兩收回閒置地建政府設施

另兩政府用地草案均為政府收回閒置地。「位於鄰近波爾圖街及柏嘉街之土地 外港新填海區-12地段(A2/G)」,該土地性質仍為租賃批地的近六千五百平方米,用作政府寫字樓。其受東望洋周邊限高批示限制,其近宋玉生廣場一側最大許可高度九十米,中間限高十三點六米,近天鑽大廈一側限高五十五米。

至於「位於鄰近信安馬路及興隆街之土地 (北安填海區-O4a及O4b地段)」,今年三月O4a地原上城規會討論,唯當局會前稱技術問題撤回,當時建議該逾二千平方米官地擬用作興建樓高最多十三點二米的機動車輛綜合維修服務中心。現整合旁邊O4b地段重來,合共面積四千三百六十六米,可建樓高五十米的政府文件倉庫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