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意見沒要求保留立面

大街39E或此消失

2020-08-24

「大街39E號」,相信是二十世紀初的建築。

文化局對「大街39E號」的要求有別於旁邊和相鄰建築。

【本報訊】一幢位處營地大街、相信是二十世紀初的建築有可能完全消失,因為,文化局沒有對其外立面提出要求,這不只別於之前對旁邊和相鄰建築的處理,連該局自己在《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建議的規範,今次也沒有引用。

二十世紀初磚木結構建築外洋內中

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大街39E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編號:2010A066),收集意見到九月二日。按照關注舊建築的臉書專頁 (la série Originale) 介紹 (https://reurl.cc/5qqAOR),「大街39E號」的建築物樓高三層,估計建於二十世紀初,是磚木結構,表面上是西式建築,實際布局及結構應是一間中式屋。

「大街39E號」建築物的金字屋頂側邊具有圓孔,是澳門舊建築常見元素,旁邊的公局新市北街十號、盧廉若公園圍牆、已拆的沙梨頭海邊街72-80號等不少建築物也有類似設計。建築物具有大型露台和雕花鑄鐵欄杆,在澳門已不常見。部份屋頂雖爛了,但整體來講,還是具有歷史價值,以及一定建築藝術價值。

la série Originale提出,「大街39E號」的建築物位處街角,而營地大街屬「澳門歷史城區緩衝區」和「新馬路區都市規劃範圍」,與新馬路和議事亭前地一步之遙,街道內的建築物外觀對街道以至整個區域的風貌猶其重要。這些區域,對於保留歷史建築、建築設計外觀、及管理街道風貌外觀應更為嚴格。

然而,文化局對於「大街39E號」的具約束力意見,僅要求將建樓宇高度不得超過二十零五米,以及遵守七十六度角線。

對此,la série Originale表示,文化局竟沒有要求保留的建築物外立面,或要求按原貌重建,以維持營地大街和附近區域的街景完整性,避免突兀建築物出現在文物緩衝區內,做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本報也發現,「大街39E號」旁邊的建築物 (公局新市北街十號) 的街道準線圖 (二零一四年發出) 列明了文化局的細緻要求:建築物須按附圖來復原沿街立面,須使用粉刷牆身和木制或有色金屬門窗。

還有,相鄰「大街39E號」的「大街39B號」的規劃條件圖 (今年四月發出) 也列明文化局的要求:「沿營地大街之建築立面設計須參考現有建築立面進行,並與相鄰之營地大街39D及39E號之現在建築臨街立面相協調。」

從上看來,文化局今次對「大街39E號」的要求,有別之前,沒有對立面作出規範。也要注意的是,二零一八年,文化局公布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內,有篇幅提及大街 / 營地大街的景觀管理監督,其中,對建築物外立面提出規範,但是,這規範完全沒有引用到今次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關於大街 / 營地大街的風貌特徵及價值,文化局在諮詢文本提出,那是屬於本澳城市發展初期最早形成的街道,斷續地分布著一些二十世紀初期至中期的舊建築物,現時街道整體仍體現了「澳門歷史城區」昔日重要傳統華人商業街道的空間格局和街區景觀的主要特徵。

文化局續在諮詢文本提出三項關於大街 / 營地大街的管理措施,關於外立面有以下表述:「與該『風貌街道』相連接之建築物外立面的設計,尤其立面高度、材質及牆身的虛實比例等,須與該『風貌街道』上的歷史或特色建築物之外觀相協調,如立面材質上可採用色彩亮度較高的粉刷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