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

被判監28天緩刑1年

2020-10-20

【香港中通社10月19日電】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涉今年3月於網上發佈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反禁制令,10月6日承認藐視法庭罪,19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監禁28日,緩刑1年。

據悉,鄭麗琼曾表示不知悉該禁制令,并刪除帖文。而香港高等法院早已於去年10月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

綜合此間媒體報道,代表律政司一方的大律師何卓衡表示,鄭麗琼自1994年起就任中西區區議員至今,實屬資深政治人物。她於今年3月,在其有3萬名追隨者的個人社交專頁上,轉載警員的名字、警員編號等帖文;但隨後表示不知悉有關禁制令,刪除帖文。惟有關帖文早已吸引大量市民的注意。

律政司代表陳詞時又稱,鄭麗琼知道相關禁令,望法庭判刑時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她是次的行為會樹立壞榜樣,及向社會傳遞錯誤訊息,令他人以為相關行為可以接受,同時亦應考慮事件對警員及其家人的影響,故認為應判監禁。

法官最後判鄭麗琼入獄28日,但獲准緩刑1年,並須支付律政司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