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罪提堂

申請保釋被拒

2020-10-30

【香港中通社10月29日電】香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控一項分裂國家、兩項洗黑錢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案件29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法官表示考慮到香港國安法條文,指被告曾不依期歸押,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因此拒絕辯方保釋申請,需要還押,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

控罪指,19歲被告鍾翰林今年7月至10月期間在香港與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此外,被告被控於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間,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控罪還指,被告於去年8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間在香港,處理其滙豐銀行帳戶內總值逾56萬港元的全部或部分款項,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當日,鍾翰林被警方車輛押送至法院提堂,暫時無須答辯。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需還押。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

鍾翰林於27日在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附近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