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搜集情報增資料互聯

2020-11-13

何潤生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訂警察總局的法律。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指出,其中一項修訂是增加權限:以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搜集、分析、處理及發布為履行職責所需的一切情報及資料。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早閉門分析及討論《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在會議後向傳媒表示,其中一個修法原因是鑑於資訊科技的發展,以及《民防法律制度》設有民防用途共享資料的規定,需要增加警察總局權限。

增加了甚麼權限?何潤生回應傳媒時指出,現行法律規定,警察總局其中一個權限是「搜集、分析、處理及發布為履行職責所需的一切重要資訊」;新法案規定,「以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合法方式搜集、分析、處理及發布為履行職責所需的一切情報及資料」。

司警偵查員早前被揭濫權查閱居民的出入境紀錄。記者提出,委員會有否關注警察總局將來透過互聯查閱其他實體的資料,是否受到足夠監管?何潤生回應,《民防法律制度》的相關條文已有清晰規定;今次修訂警察總局的法律,只是將《民防法律制度》的內容引入。

另外,香港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和集體辭職,葡文記者為此詢問何潤生的意見。何潤生回應,昨日舉行的是第一常設委員會會議,他只能按照主席的職能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並提出,香港的相關情況在前日發生,他未清晰了解具體情況;所以,不方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