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621號
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法院一審判決荷蘭藏家歸還『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2020-12-05
【中新社福建三明12月4日電】(記者 林春茵 鄭江洛)據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4日消息,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4日下午判決荷蘭藏家歸還大田『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據知,12月4日下午,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令被告奧斯卡•凡•奧沃雷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13位村民前往三明中院領取判決書。村民林文青告訴記者,消息已經傳回村莊,村民十分激動。
林文青表示,起訴荷蘭藏家是因為『章公祖師』肉身佛像失竊案已近20年訴訟期,實屬無奈。失竊佛像在過去20年被藏家收藏保存,沒有被過多破壞,村民十分感激,內心也並不願對簿公堂。
該案於2015年12月11日正式立案,並通過國際司法協助程式,成功向荷蘭的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案經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
三明中院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其誕生地、長期保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載著當地眾多信眾的精神寄託。該佛像也祗有回歸其誕生地和長期保存地,才能真正具有融入眾多信眾日常生活的生命力。『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作為集體所有的傳世文物,於法而言,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三明中院判決書表示,作為祖師信仰的信物,於情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當返還給信眾村民。作為人類遺骸的文化財產,於理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亦當回歸其原始文化氛圍和故土環境。在『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偷盜、未經中國政府許可非法出口到國外後,陽春村委會和東埔村委會有權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跨境追索,要求非法佔有人返還流失的珍貴文物。據此,三明中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