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627號
2020年12月12日
星期六
審計批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管理『不計成本』
澳或再投入百億埋單
2020-12-12
【本報訊】特首賀一誠上月開腔要全面改革和調整澳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澳投公司)盤活其投資項目以提升效益,並篩選歸併其屬下子公司。審計署昨就配合發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批評公司領導層決策不佳,造成投資「不計成本」,並披露為完成在橫琴的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簡稱產業園)開發,政府或要再注入一百億澳門元(下同)公帑。
審計署表示,一一年六月成立的澳投公司肩負區域合作的重任,為了解其具體表現,尤確保公共資源的合理善用,署方分析該公司自一一年三月至二○年六月的文件資料,並對其兩大投資項目中佔大部份投資的產業園項目開展審計。
澳投公司於2016年編製估算時,以整個園區自資興建作為估算的基礎,並作為向特區政府申請未來年度撥款的參考依據,這樣的安排是因為設定了“只租不賣”原則。
產業園實行「只租不賣」原則,一六年以整個園區自資興建作估算基礎,並作為向政府申請撥款的參考依據。審計署發現,澳投公司決定自資興建前未分析各開發模式間的利弊,也沒估算不同模式所涉資金,說明在重要決策中欠缺全面而深入的考量。
審計結果反映,若澳投公司當初曾全面分析比對,決策者就能掌握各種建設方案的利弊與代價,而決定「只租不賣」的結果是政府需要投入數以十億計的資金自資興建。
審計又發現,澳投公司採用自資興建此項最昂貴的開發模式主要是因為「不賣地」原則,但與此同時該公司又安排「輕重資產分離」方案,地塊項目分十間附屬公司分開單獨持有,為將來賣地作準備,反映決策與做法存在矛盾。
審計署指出,澳投公司一八年改新規劃時稱投資強度沒大出入,但翌日估算就加多廿六億人民幣,總額由一四年的一百三十七點六八億人民幣,增至一百六十三點五三億人民幣。對此澳投公司沒明確交代有關變化可帶來多少效益,欠缺明確的預期成果及分析說明。
到今,審計署已確定澳投公司為自資興建要投入的成本為六十五億人民幣,而所有餘下的土地若仍然以此模式實行,澳方股東需要多投入約八十二點六二億人民幣,折合約一百點八七億澳門元。
審計署綜合評論指,澳投公司作為公共資本企業,在決定動用大量公帑前有必要交代如何回本獲利,證明這項公共投資物有所值,方便股東日後監督,並釋除公眾對項目不斷增資的疑慮。
審計署認為,今次審計反映澳投公司能達到企業管理的基本要求,對自身決策沒深入研究,加上遠較實際情況樂觀,甚至呈現自相矛盾的情況,這種「走一步看一步」的取態去管理,除導致公司發展困難重重,陷入各種不合理的障礙,也意味公帑投資不夠準確,且其每一步涉及數以十億計的資本、代價越變越大,意味管理層每錯一步,都可令政府損失巨額公帑。
基於不確定目前發展模式能否回本及獲利,澳投公司必須針對各項問題逐一檢討,包括大量開設子公司的必要性及建立可行監管機制、產業園的定位及營運模式、妥善分析開設主題酒店的投資風險,更重要的是認真考慮產業園土地的開發方式和發展計劃,認真完成國家交托的任務,為粵澳合作作切實貢獻與良好示範。
報告是新屆政府上場以來,第二針對公共資本企業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均。該報告已交特首。署方網站(www.ca.gov.mo)已有全文,該署也提供報告文本免費索取。另根據早前政府和立法會文件,本年度政府已決定向澳投公司再注資十一億二千八百萬元,明年度再注資一億四千萬元。這意味澳投公司最新總資本突破百億澳門元,達約一百○五億五千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