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梨頭口巷石牆不再保留

2021-02-25

沙梨頭口巷的石牆不須保留

與二零一六年的草案不同,最近鏡頭的三間建築物臨街立面及屋頂不須再保留。

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討論十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文化局在二零一五年要求保留沙梨頭口巷的石牆,現在則不再要求保留,受到委員的質疑,亦有委員要求保留。經官員多次回應後,結果仍是沒有改變,即按照草案的建議:不須保留。

沙梨頭口巷五至七號及何林圍一九至二十一號 (編號:2015A053) 的劃條件圖草案建議,相關地段的石牆應被騰空及歸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土地,用作拓寬公共街道。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回應委員提問時表示,文化局再沒有要求保留石牆,所以不需要保留。

回看二零一五年的同一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文化局要求「保留現有石牆,任何工程的施工計劃及施工過程應確保石牆不受損害,並且,建築設計須考慮石牆的日常維護。」

文化局在二零一八年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也提出,包括沙梨頭口巷在內白鴿巢公園西側多條街道,主要管理措施是「維持該街道的線形走向及空間形態特徵,避免因道路拓寬或收窄其空間尺度感」,「避免改變該街道與其他街巷的連接關係,避免改變該街道自身的高程水平」。

諮詢文本亦指出,包括沙梨頭口巷在內的多條街道,處於從前沙梨頭村的位置,沙梨頭村屬本澳最早期華人聚居村落之一,相關街道是「澳門歷史城區」城市發展歷史的見證。

為何由二零一五年的保留石牆變為現在的不須保留?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回應,接到工務局再次諮詢意見後,文化局再作評估,繼而提出調整。她又聲稱,曾經重新檢視維護城市肌理的原則。若維護城市肌理是完全不能改變,可能在規劃方面等出現困難。

梁惠敏續提出,維護城市肌理的原則是體現區內價值和特徵。並稱:「很大的變化,可能不是我們 (文化局) 想見到的。但是,局部的調整,好似今個案例,小調整的拓寬,(街道的) 高低走向、彎曲道路的線型方向,與原來的相若,我們亦都尊重城市規劃。」

關於今個案例的石牆,梁惠敏表示,那不是在城市內具有很大代表的價值;當需要拓寬道路時,沒有必要保留。

綠豆圍舊樓規圖無需保留屋頂

另外,綠豆圍七至三十一號 (編號:2009A074) 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其要求亦有別二零零九年的草案。二零零九年的草案要求保留十二間現有建築物的臨街立面及屋頂。現在改為,三間不用再保留臨街立面,九間僅須保留立面,不用再保留屋頂,僅須保留屋頂特徵。

關於九間建築物不用再保留屋頂,僅須保留屋頂特徵,梁惠敏表示,文化局希望保留建築群的風貌。若必須保留木樑、瓦頂,可能不利創造較現代的空間等。「只要有波頂,可以放上瓦面,下方未必要木樑。」梁惠敏提出,只要在外觀看來有以前的特徵,已符合保護的要求,也可讓活化有更多彈性。

關於三間建築物不用再保留臨街立面,梁惠敏表示,經過重新檢視,那三間建築物的立面不是原來的立面,其風格等都與整個綠豆圍不協調、不一致。若將來參考須要保留的立面 (九間建築物) 設計三間建築物的外觀,既可達到協調、一致,也可識別新舊,亦為活化提供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