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 12687號
2021年02月25日
星期四
中總支持《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立法
2021-02-25
【特訊】特區政府正就《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余健楚認為,目前澳門尚沒有統一的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因應社會不斷發展,危險品與工商運營和市民日常生活結合得越來越緊密,實有必要為危險品監管進行立法,以全面加強危險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風險。制定《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將進一步完善現有監管存在的不足,讓業界、企業和居民可以依照法律從生產、存貯、運輸和使用等各環節做好危險品監管工作,共同將危險品安全風險隱患降到最低。
余健楚表示,對於政府選定在九澳青年挑戰福音戒毒中心興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他認為選址合適,該址遠離民居,對自然生態危害也較少,並可有效解決現時危險品散落社區的風險問題。考慮到危險品的風險特性,永久儲存倉的興建,亦需要做好道路網絡規劃等相關配套,包括規劃正常行車及後備行車路線,避免因個別道路阻塞或封閉而影響運輸。同時,二零一九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公佈會在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澳門口岸管理區臨海位置興建燃料中途倉的方案,希望政府能及時披露更多信息,讓業界做好準備及配合。
政府日後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設發牌制度,亦會安排業內人員接受培訓。余健楚認為,措施能提升業內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執業能力,對保障危險品運送及搬運安全起到正面作用。石油行業與民生息息相關,現時業界經常反映較少新血入行,發牌制度的設立以及持續培訓是有必要,但同時對從業員青黃不接應予重視,人力資源政策應結合社情和行業特性而作動態及適切的調整。應從人員素質、科學管理、法律制度等全方位著手,系統地做好危險品安全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