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四至八月分兩階段

2021-02-27

統計暨普查局局長楊名就 (右)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一人口普查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第十六次人口普查及第六次住屋普查 (下稱:二零二一人口普查) 將於四月一日至八月二十一日期間舉行。這是根據聯合國統計司建議每十年進行一次的人口普查。

二零二一人口普查將覆蓋特區的管轄範圍,包括所有作居住、商業及其他用途的獨立單位,以及在獨立單位內居住或逗留的人士。將分兩個階段收集資料,第一階段為四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以水上人口及集體居住單位內的人士為資料收集對象;第二階段為八月七日至二十一日,資料收集對象為居住於第一階段未包括的其他居住單位的人士。

是次人口普查將使用紙本及電子問卷方式收集資料,統計暨普查局將應用科學抽樣方法,抽出澳門特區七分之一獨立單位的居住者以長問卷方式填報資料,餘下獨立單位的居住者則僅須以短問卷方式填報資料。人口普查的問卷會在質量抽查期結束後一年內銷毀。

根據法令訂定的特區資料統計體系規範性框架,回答二零二一人口普查問卷屬強制性,資料收集對象有義務提供資料。所有受訪單位將在資料收集期前收到二零二一人口普查通知信,告知以長問卷或短問卷方式填報資料。資料收集人員將佩戴由統計暨普查局發出的工作證,市民可清晰地識別普查人員的身份。

統計暨普查局局長楊名就表示,預計招用二千七百名臨時工作人員。如果疫情轉壞,將大力推動網上填報、電話訪問;而且,普查員與住戶接觸的時間不需太長;所以,延遲開始普查或延長普查時間的機會不大。他也指出,去年的試查已鼓勵住戶網上填報,準確度相當高。並透露,網上填報內有邏輯檢核,一旦存疑,便要求住戶查實;統計暨普查局也有質量抽查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