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極速一般性通過完善國旗法

2021-05-18

俗稱《國旗法》修法案獲議會一般性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在議員零發言、零表決聲明下,以廿八票贊成、一票棄權,一般性通過《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的修法案。

蘇嘉豪投棄權票

修法案獲在席的全部官委、間選和絕大部份直選議員的贊成,僅直選蘇嘉豪投棄權票。間選張立群、直選梁安琪和施家倫缺席。

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引介重申,法案是為切實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通過的《國旗法》和《國徽法》,讓兩法在澳得到正確和有效實施,而作出的相應修訂和完善。

增禁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國旗

其主要內容包括完善國旗、國徽的使用規範,倡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明確居民在莊重場合可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並新增禁止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國旗等。

國旗國徽要教要宣傳

同時又再增加國旗、國徽的教育相關規定,在國歌已納入中小學教育基礎上,將國旗、國徽的內容納入在內。又在原有新聞媒體配合開展國歌宣傳工作的基礎上,相應增加國旗、國徽的內容。

在引介結束後,張永春準備回應議員提問而未有即時「上罩」,結果無議員對此有意見,直接進入表決。表決後亦沒聲明。由主席高開賢在小休後宣布繼續會議,到他再宣布會議結束,全程不用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