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委員促執法部門整治單車亂象

2021-05-28

古慶祥

【特訊】提督馬路日前發生一宗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一名電單車駕駛者與單車發生碰撞後攝入巴士車尾,傷勢嚴重,意外確切起因有待警方調查,但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大眾對單車監管的關注。

交諮委、新青協副秘書長古慶祥表示,近年在公共道路的單車數量有上升趨勢,但現時大部分的騎單車人士都沒有佩戴頭盔,或單車的安全設備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澳門人多車多,地細路窄,難以開闢單車專行道,單車出行容易導致人車爭路或與機動車輛並行的情況;加上部分騎車人士缺乏守法意識,行走時不按燈號或道路指示,或在行人路及馬路之間恣意行走,險象橫生,嚴重影響行人及其他駕駛者的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俗稱“單車”的腳踏車與私家車或電單車一樣,同樣被視作為車輛,因此在公共道路上騎單車也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例如斑馬線禮讓行人,禁止逆駛等。如果違反有關規定會有相應處罰。同時,《道路交通規章》第四十六條亦有針對單車設有特別規定,例如車輛必須安裝照明裝置及聲響器,違反相關規定會被科處罰款。然而,現時相關的執法部門對於單車的監管標準過於寛鬆,以致單車駕駛者存有僥倖心理,不利建構安全的出行環境。

因此,古慶祥促請有關的執法部門正視單車監管問題,對於騎單車人士不當駕駛行為必須嚴厲執法,透過適度的處罰手段整頓單車「無王管」亂象,從執法層面加強駕駛者的守法意識。此外,他亦建議政府加大宣傳教育的力度,透過宣傳短片或單張,向社會大眾介紹有關單車使用的相關規定,提升駕駛者的安全意識;長遠而言,可考慮設立腳踏車管理登記制度,從法規上作出明確規範,以有效地監管腳踏車駕駛者的駕駛行為,以及使用合資格的腳踏車硬件設備;促使各類車輛的駕駛者均能遵守交通法例,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