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2770號
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長者公寓擬允居灣區長者申請
2021-06-03
【本報訊】規劃中的長者公寓提供約一千八百個單位,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引述社會工作局稱,未來公寓若在本地長者申請完還餘額時,會考慮開放予居住在本澳以外、如大灣區的本澳長者申請。
中區社諮會昨開六月份的會議,邀社工局社會互助廳廳長蔡兆源與長者服務處處長甘潔玲等介紹長者照顧的規劃,包括長者公寓及原居安老政策。會後社諮會副召集人羅萍、委員羅頌輝和黃位作總結。
她們引述官員稱,長者公寓計劃正在規劃和草擬行政法規,預計二○二三年底到二四年初可接受申請,申請除居住在本地唐樓的本澳長者外,也不排除考慮允住在澳以外如大灣區的本澳長者去申請。
官員強調,居住在本地的長者必然優先,只是在公寓還有餘額下,會考慮住在灣區唐樓的長者,當然他們也是要符合基本條件,包括為永久居民、六十五歲以上、身體、家庭及資產狀況等。目前領養老金而住大灣區的長者有四千多人,住唐樓的應不多,料需求不大。
會上還介紹二○一六至二○二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等內容。提出未來其他針對長者去發展的服務,包括增設失智症長者綜合服務中心、持續發展長者照顧、發展護老者支援措施和長者照顧者津貼發放等。
官員表示,在去年底,本澳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佔本地人口比例的百分之十五點七,推算到二○三六年,長者佔比將達百分之二十四點七,相當於每四名本澳居民中就有一人是長者。數據顯示本澳朝老齡化社會狀況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