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屋法》後首次公開申請

群力倡科學分析解決安居訴求

2021-07-13

【特訊】特區政府昨公佈開啟新一輪的經濟房屋申請,並同步展示新城A區經濟房屋的示範單位。群力智庫副理事長梁鴻細表示今次是新修訂《經濟房屋法》後的首次公開申請,備受公眾關注與重視,他建議當局應透過今次申請,科學了解及分析市民對去投資化的經屋有多大需求,並以此為依據去制定未來將推出的「夾屋」法律制度細節方案,並平衡兩者的興建數量及規劃。

據公佈,今次的經濟房屋申請為期約4個月,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將建於新城A區5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包含T1、T2及T3單位,其中以T2為主,佔今次經屋總數的85%。梁鴻細表示,是次經屋申請不但簡化了申請手續,減少了居民申請所需的證明文件,亦首次允許使用電子方式進行申請,認為符合居民簡便、快捷的公共服務需求之餘,亦能節省有關部門處理文件所需的時間成本,加快有關行政效率;惟他指出相關簡化,某種度亦考驗政府跨部門之間資料的互換、互用、互通,建議當局應藉是次機會檢測具體操作上的不足,以便推進相關電子政務工作,真正落實便民的服務型政府。

今次是新修訂《經濟房屋法》後的首次公開申請,包括經屋性質、轉售、分配方式等均有極大的改變,例如經屋永遠性“經”、分配方式由計分排序代替過去的電腦抽籤方式、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規定必須在經屋單位內居住至少183日,否則將被科處罰款或解除預約合同等;梁鴻細指出,雖然申請人在申請時必須簽署由房屋局發出的許可書及聲明,表明已知悉上述的法律條文及細則,但鑑於現代人閱讀文件時普遍不會細閱資料上的條文,加上今次開通了電子申請方式,申請人無法透過服務人員的提醒中得知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動,因此他建議當局應循多渠道加強宣傳,避免申請人日後因不了解相關規定而觸犯法律,或引起無必要的法律糾紛。

梁鴻細亦建議當局應透過今次申請,循科學方法了解及分析市民對去投資化的經屋有多大需求,以便未來制定和推出的「夾屋」法律制度細節方案,並借助相關依據,調整、優化和平衡未來經屋和「夾屋」兩者的興建數量及規劃,長遠解決居民的安居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