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梨頭海邊街未有條件做清污分流工程

2021-09-16

委員關注當局對騎樓風格規劃條件不一。

【本報訊】市政署表示,沙梨頭海邊街多年來屬交通「主命脈」,故一直未有條件開展清污渠改造工程,但不影響新建築設清污分流設置。

城規會昨舉行今年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十三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並就兩份公共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發表意見。

在討論「2021A002 沙梨頭海邊街5-7號」草案時,委員兼工程師蕭志泳提到,許多個案所收的公眾意見都有一意見為建議增設分流下水道,是否應在會上跟進處理。

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說,清污分流的政策已行廿多年,在工務局和市署共同努力,澳七成區域下水道已實現。是次區域所在的道路,廿多年來都屬主命脈,未有條件開展清污渠改造工程,但不影響新建築設清污分流裝置。

他提到,以往許多天台清水渠經大廈內部後再接出公共渠網,但往往尤唐樓許多時內部改造把原清水的變為污水。他籲深思在天台接水的清水渠應盡量不入建築內,直排公共街道以減少內部裝修接錯,亦減少暴雨期間內港低窪地區因水壓而倒灌入住宅商戶的情況。

另委員呂澤強關注該案未有對該騎樓建築作特別的限制要求,而之前毗鄰騎樓建築規劃條件則要參考此建築,認為當局存有矛盾,冀交代內部指引,明確整體價值,而非一個兩個去看。

麥達堯稱,就內港風貌有請專家研究和資料搜集調查,結論主要是保留騎樓的形式,個別有價值,故部份建築會提出較多規劃要求,有一些或沒有,一般條件都是保留騎樓的形式和原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