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碼之憂

2022-01-17

【特寫】「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的內容受版權及附隨權利和《打擊電腦犯罪法》保護。從衛生局列出的相關使用條款看來,市民自行技術分析應用程式有否問題,甚至傳媒報道相關的分析結果,都有可能觸犯法律。

政府推出具行程記錄功能的「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場所二維碼」約兩個月。起初,下載量、使用量一直不如理想;對此,政府開始「含糊其詞」,例如:宣稱自願使用的同時,行政公職局在一月首個工作日推出「措施」,要求公共部門「主動提醒」進入接待服務場所的市民掃碼。

雖然如此,仍有很多市民不為所動,沒有下載。隨之,坊間消息開始流傳下月或更早實施必須掃碼才能進入特定場所,再有官員及官方新聞稿密集宣傳使用應用程式的急切。終於,在珠海出現疫情下,政府理直氣壯地實行「強制」──今日開始,進入公共部門必須掃碼記錄行程。

直至昨午二時,「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累計註冊人數不足四十八萬,意即約二十萬人仍未下載。當中,少不了官方宣稱不懂下載及使用的長者。至於,有多少市民因為不信任應用程式不會竊取或洩漏手機內個人資料而拒絕下載,則不得而知;相信政府稍後將有手段對付他們。

資訊保安業界人士指出,只有應用程式屬於開源軟件 (open source software),受到徹底的獨立檢查後,才能確定安全;然而,「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卻不是開源軟件。當然,政府可用「避免出現偽造軟件」作為理由而拒絕「開源」;不過,業界人士反駁,拒絕「開源」同樣可以出現偽造軟件。

事到如今的現實就是,「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不是開源軟件。業界人士指出,就算不能透過「開源」深入分析軟件,也可進行表層分析,一旦發現問題,可以自行公布,或者交給傳媒報道,這是正常而言。不過,上述動作,無論是自行分析,或是公布結果,在澳門可能觸犯法律。

原來,「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的使用條款列明:「《澳門健康碼》手機服務(以下簡稱“手機程式”)屬澳門特別行政區衛生局所有。手機程式的內容受版權及附隨權利和《打擊電腦犯罪法》保護。如沒有衛生局的事先明示書面同意,不得顯示、複製、散佈、更改、傳送或使用手機程式的內容作任何公開或商業用途。」

資訊保安業界人士提醒,就算私下表層分析「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已有可能觸犯上述條款,甚至傳媒報道分析結果也可能存在法律風險。有新聞工作者認為,若條文真如上述人士所言,傳媒基於公眾利益揭發問題不只不受法律保障,甚至打擊,情況嚴重!傳媒應該基於公眾利益豁免遵守上述條款。

需要指出的是,全球新聞人踐行的專業理念認為,傳媒是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的「第四權」,具有監察職責,應該發掘及揭露問題,向社會發出警報,讓市民知悉。專業的新聞人不應「裝聾作啞」,法律亦不應限制基於事實的報道;否則,最終受害的就是市民。

「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有別於其他,無論政府是否承認,市民普遍的觀感就是「強制使用」;因此,不只應該受到傳媒留意,或許需要包含專業人士、議員等的監察機制,才能有助市民稍為釋除疑慮。當然,市民有否疑慮可能不再重要,只要政府一聲令下,就要實行,這就是今天的現實!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