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討論修改旅遊稅規章

2022-05-13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與政府代表就分析及討論《修改〈旅遊稅規章〉》法案舉行會議,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會提出,修改後的旅遊稅徵收範疇有否改變?政府代表會上強調﹕「與現行一致。」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及其他政府代表,應邀出席會議。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會提出,修改後的旅遊稅徵收範疇﹕包括徵收對象、服務、財科場所有否改變?政府代表會上強調﹕「與現行一致。」修改行文後,用詞將與其他法律一致,包括以「健身俱樂部、蒸氣浴室」,取代現行所採用的「健身室及桑拿浴室」。另外,委員十分關注,如何分商場及酒店部份,包括設於旅遊渡假村內大商場中出售體育用品、服裝等有關服務等,會否被徵收旅遊稅?政府代表會上稱,若該屬獨立場所、有別於酒店部分,又非旅遊稅規章中的酒店及同類場所等規定場所,將無需徵收相應服務或財科的旅遊稅。而計稅價格,以實際或有效價格為準的百分之五,若價格低於所採用的價目表,則以價目表價格為準,避免相關場所透過特別減價避開繳納旅遊稅。

待政府交回工作文本後,委員會將再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