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澳醫院籌備辦主任有權批准工程及勞務開支

以三十萬元為限

2023-02-06

【本報訊】經最新修訂,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有權批准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以三十萬元為限;如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另外,辦公室的「研究及顧問」預算原逾一千九百萬元;經修訂後,當中的五百萬元撥入「其他─勞務的取得」。

上星期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第3/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之前發出的五份批示,涉及權限轉授給體育局局長、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文化局局長、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

關於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主任的權限有二十五項;今次修改是第十六項:「批准作出由載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內關於辦公室開支表章節中的撥款承擔的、用於進行工程及取得資產和勞務的開支,但以澳門元三十萬元為限,如免除諮詢或豁免訂立書面合同者,有關金額上限減半」。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去年十月刊出的財政局批示摘錄,在二零二二年財政年度第一次預算修改中,「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的預算追加/登錄總額為二千九百六十五萬元。上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出的財政局批示摘錄,辦公室預算的最新修改為「研究及顧問」的預算註銷五百萬元;同時,在「其他─勞務的取得」追加/登錄五百萬元。「研究及顧問」的預算原本是一千九百二十八萬元。

去年八月,行政長官賀一誠批示設立「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同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批示李偉成以兼任方式擔任辦公室主任;翌月,批示曹國希以兼任方式擔任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