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台灣地區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

2023-08-15

【香港中通社8月14日電】中國商務部14日發佈公告,初步認定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15日起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進口經營者進口涉及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提供相應保證金。

2022年11月30日,中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大陸聚碳酸酯產業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調查機關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從2023年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各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例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根據公告內容,對台灣地區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例分別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16.9%、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16.9%、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7%、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 ,其他台灣地區公司則徵收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