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修例業主濫收水費最高可罰2.5萬
2023-11-27
【香港中通社11月2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長寧漢豪26日表示,已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將濫收水費個案的罰則調整至兩級制,首次被定罪的最高罰款為1萬元(港元,下同),其後再被定罪的最高罰款為2.5萬港元,打擊不良業主向租戶濫收水費。
香港特區政府水務署工程師楊盛婷表示,截至上月底,共接獲117宗懷疑濫收水費的舉報,其中十多宗仍在調查階段,另有13宗已成功定罪,罰款介乎1000至5000元。餘下個案都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提出檢控,因此有需要修例。
水務署將不時聯同差餉物業估價署、房屋局等部門,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探訪「㓥房」租戶,了解他們有否被濫收水費及宣傳有關法例的要求。截至今年10月底,聯合行動已造訪或檢查約6250個「㓥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