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不合理解僱賠償月薪上限增五百元

法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2024-11-12

司長李偉農到立會引介調升解僱賠償法案。

【本報訊】已經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把不合理解僱賠償計算月薪上限加多五百元的《勞動關係法》修法案,昨在立法會獲全票贊成下一般性通過。

是次修法只涉《勞動關係法》第七十條「僱主不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的第四款。在勞資雙方沒另行協定更高金額下,用於計算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現行的二萬一千元,調升至二萬一千五百元,加幅為百分之二點三八。

連同另一法定的十二倍之上限限制,即沒協議的最高賠償總金額上限由現行的二十五萬二千元,調升至二十五萬八千元。

李偉農:兩年一檢冇停過

到立會引介法案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澄清,自一五年修法增定每兩年檢討該上限一次後,當局一直有依法檢討,至今共四次。此前三次為:一五年四月至一七年四月,調至兩萬元;一七年四月至一九年四月,調至二萬一千元;一九四月至二一年四月,維持。

今次檢討期為二一年四月至二三年四月,當局參照所有客觀數據和經濟環境,最終平衡僱員保障和企業營商環境而得出加五百結論。下次檢討期為二三年四月至二五年四月,李偉農強調:「呢一個係冇斷到。」

改善壓縮檢討工作時間減滯後

議員李靜儀等批評兩年一檢工作滯後,如今次檢討至今已一年半。李偉農回應稱,今次檢討耗時已較上次有所調整,希望未來可盡量壓縮,唯這除要收集過往數據外,也涉未來數據之預測問題,冀外界可給予時間去改善相關工作。

同時,《勞動法》也規定,無論勞動關係有多長,不合理解僱賠償的最高金額僱員月薪的十二倍為限。李也關注這上限從未被政府檢討。李偉農僅謂,有關十二倍的設計非本澳獨有,是考慮僱員保障與企業方面的平衡。

工商界:一如既往尊重和配合政府

最終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在席三十一名議員全投贊成票。代表工商金融界的議員葉兆佳和王世民表決聲明說,他們界別一如既往表示尊重和配合政府有關調升決定。該界別還有不投票的主席高開賢和昨缺席的崔世平。

兩人指出,本澳營商環境不均勻,近年消費模式和市場環境持續變化,加上人們消費日益審慎並成常態,非旅遊區及非旅遊相關行業經營情況更見艱辛,許多中小企經營壓力增大。希望政府在細則性審議時能更積極聽業界意見,適切援助有困難中小企,同時因應經濟環境變化對政策動態調整,確保政策的靈活與適應性。

工聯:全面取消上限

工聯四議員表決聲明倡議取消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及年資雙重限制,讓僱員獲得合理的解僱賠償。又促請當局跟進下任特首岑浩輝所認同的增產假、年假天數等,盡快啟動修法規劃和排上社協議程。高天賜與謝誓宏也同樣提取消兩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