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2018-12-26

【香港中通社12月25日電】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25日正式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誌著中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進入全面實施的新階段,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國際在線報道,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表示,作為一項重大的制度創新,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標誌著中國在市場准入領域確立了統一公平的規則體系,“意味著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選擇是否進入,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不能再隨意出台對市場准入環節的審批措施,真正實現了‘非禁即入’;市場主體什麼不能做、什麼需要審批許可、什麼可以自主決定在單子裡一目了然,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這裡面主要就體現了一個詞:平等,不論是什麼性質和什麼所有制企業都一視同仁,享有同等的市場准入條件待遇,真正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和機會平等。”

此次公佈的負面清單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清單(2018年版)》還將中國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及其他相關制度中涉及市場准入的內容直接納入,確保了“全國一張單”的權威性與統一性。據徐善長介紹,在新版清單中,禁止准入類事項共有4項:“第1項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准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第2項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第3項‘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第4項‘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

這位官員還透露,“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互聯網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的形勢,為防範出現重大風險,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梳理現行管理措施基礎上提出,并報國務院批准後列入的事項。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此外,清單許可准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中的大部分領域。對於許可准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

另據中新網報道, 徐善長表示,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有四個方面的重大意義。一是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二是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三是有利於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四是有利於推進其他相關方面的改革。中國商務部條法司副巡視員葉軍透露,未來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的餘地仍然很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空間依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