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案逾五千宗

2019-01-12

【特訊】消委會2018年全年分別接獲2290宗投訴及2753宗查詢個案,在總數5043宗個案中,涉及旅客的個案共有1299宗。

首五項最多投訴數量的個案依次是珠寶首飾(201宗)、公共交通(166宗)、食品及飲品類(163宗)、個人護理產品及服務(148宗)以及飲食服務(144宗),以上五項投訴個案數量佔全年投訴個案總數量的三成半。

在2018年關於珠寶首飾零售的投訴個案主要涉及黃金與鑽石等首飾的價格以及品質等問題,當中的投訴以隨團旅客來澳後被安排在定點購物過程中引致各類相關的爭議較多,有見及此,消委會已在2018年初起多次透過向內地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各省、市消費者組織發出「來澳旅遊消費錦囊」,提醒旅客在澳門購買足金、「K金」(或稱「彩金」)等首飾要注意的事宜外,亦與各相關部門加強消費維權情報的通報工作,並要求業界,特別是曾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的商號,須詳細標示及說明不同黃金成色含量商品的實際價值等資料,以維護本澳的形象,消委會持續緊密關注該類投訴個案情況,並給予消費者適切的協助,保障旅客的消費權益。

2018年的公共交通投訴個案數量中有七成半,共126宗是涉及的士司機濫收車資與服務態度等個案,比2017年同類個案增加超過四成,消委會對相關個案已進行跟進及轉介。

2018年與上一年度比較,食品及飲品類投訴個案亦有近六成的增幅,主要涉及投訴食或飲品的質素及價格,個別涉及網購食物的投訴個案。

飲食服務在2018年的投訴個案數量亦有近七成的升幅,當中10多宗個案涉及網上外賣平台服務問題,與此同時,隨著本澳消費活動趨向使用電子支付的方式,而因電子支付引起的投訴個案數量亦有增加,2018年公用服務投訴個案中,與電子支付有關的個案超過二十宗個案,消委會將因應消費者交易模式的發展趨勢,透過不同的途徑提醒商號須建立與制定妥善及清楚的交易措施與條款以減少發生爭議,消委會亦會因應消費者需求加強「消費提示」的工作,提高消費者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在使用各類電子錢包時要先清楚機構的使用條款、優惠等資料,消費過程中要清楚檢查交易內容後才確認付費,付費前後要檢查電子錢包的餘款金額,如綁定信用卡要注意保安等問題。

2018年個人護理產品及服務投訴個案比2017年有五成七的增幅,更多的消費者投訴美容院過分進取、糾纏,或利用電話提供優惠等的推銷手法,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理性消費,亦不要輕易接受商號的體驗約請,同時,要注意以預繳方式購買美容服務時,交易的金額不宜過高,以降低預繳消費的風險。

關於通訊器材價格的爭議個案持續減少,2018年錄得6宗相關的投訴個案。

消委會2018年整體個案數字詳情與詳細的「消費提示」,請留意消委會稍後發出有關的報導或消息。